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鹤城分理处与许世英、伊绍军住房借款合同纠纷
作者:孙洪伟 发布时间:2012-05-11 10:23:30
公 告
许世英、伊绍军:
本院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鹤城分理处与你们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王香臣对本案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现公告向你送达执行异议书异议听证会开庭结案,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111室依法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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