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9-06-03 09:21:25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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