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侮辱、谩骂方式长期进行精神虐待的,能否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9-07-08 09:00:10
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既包括捆绑、殴打、禁闭、冻饿、残害、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身体暴力,也包括侮辱、谩骂、讽刺、不说话、虐待对方等精神暴力。如果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赔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