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法院召开公益诉讼庭前会议
发布时间:2019-07-23 16:30:32
7月22日,龙沙区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之规定,就被告人王某某等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犯非法狩猎罪和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起诉人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李某某等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由龙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孙晓光主持,龙沙区检察院公诉人、公益诉讼工作人员及十九名辩护人参加庭前会议。
会上,针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分歧意见,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就刑事部分、民事部分分别出示了主要证据,各辩护人充分发表对本案事实、罪名和民事赔偿请求的意见。主持人孙晓光法官就本案争议焦点做了总结,为下一步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共十八名被告人,是龙沙区法院受理的首例生态环境修复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相对复杂,被告人给生态资源造成较大破坏,影响恶劣,通过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案件存在的分歧在庭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准备,可以更好的推进庭审过程有序高效开展。本案将于2019年7月31日9时在龙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