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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厉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的,应在多长期限内提出?

  发布时间:2019-09-02 08:46:45


    当事人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应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批复发布前终结执行的恶,应自批复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超出该期限提出执行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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