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弟弟“做贼”哥窝藏 弟兄二人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2-05-15 16:26:40


    亲兄弟帮忙是在情理之中,可是哥哥却把自己帮近了“班房”。哥哥李强在明知自己的弟弟盗窃他人财物后,为其提供钱物帮助弟弟逃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2011年7月,兄弟二人双双落入法网。近日,萝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了此案,判处被告人李强窝藏罪,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8日,被告人李强明知自己的弟弟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却帮助弟弟逃避法律追究,为弟弟准备了衣物和钱,并与弟弟一同到在外地的姑姑家躲藏数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强明知其弟盗窃他人财物,触犯了法律,而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故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晨阳    

文章出处:平安龙江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