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办公环境安全和工作人员及诉讼参与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龙沙区法院建立疫情防控六项工作机制,为全面做好法院疫情防控时期工作提供机制上的保证。
一、报告机制
防疫期间干警如外出离齐北三区,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院领导请示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建立外出干警每日身体情况上报群,外出人员需在群内通报出发时间、抵达时间、所乘交通工具等必要信息,每日通报身体状况,有发热、咳嗽、感冒等症状的干警,须立即报告龙沙区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隔离机制
有接触武汉返齐人员(包括直接和间接接触)自接触之日起居家自行隔离,待医诊无异常症状后返回工作岗位,有发热史或持续咳嗽等症状人员居家自行隔离,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返回工作岗位,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返齐后居家隔离7至14天后方可到岗。
三、监测机制
所有居家人员每日自觉测试体温,及时报告至群内。所有进入办公楼人员,须在进入口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试,观察有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并记录详细信息,身体状况良好,方可进入办公楼。
四、办公机制
尽量利用网络和电话办公,未返岗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状态,利用网络和电话分散办公(不涉及秘密工作)。严格控制召开各类会议,以线上会议为主。通过直、录播及微信、qq网上开庭等方式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各审判业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适当调整诉讼活动排期,能推迟的尽量推迟,能延期的尽量延期。尽量不安排各种直接与外界接触性工作,包括送达、开庭、调解、调查、执行等。
五、环境机制
办公楼所有部位每天消毒2至3次,各部门指定专人对本部门室内进行消毒、经常性通风。公务车辆内部及门把手要及时消毒,公务出车期间,驾驶和乘坐公务车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暂停食堂用餐供应,电梯停止使用。
六、纪律机制
全院干警上班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办公,楼内不走动,不串门,不握手,勤洗手,戴口罩,室内多人须保持距离,戴口罩,快递、外卖不进楼,出楼不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