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龙沙区法院定于2月20日9时采取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审理一起公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2月20日,主审法官审管办主任袁海波、审判员刘鑫磊、杨永龙和法官助理曾智慧早早来到法院,做好消毒、测量体温措施后,开始准备庭审工作。
该案是一起发回重审案件,第一被告驾驶第二被告的小型轿车与原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车上乘坐的原告妻子死亡、原告及其女儿受伤的损害后果,肇事双方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被告驾驶的小型轿车交强险过期失效,原、被告因赔偿事宜争议较大。为及时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该案主审法官经细心准备,确保案件如期开庭审理。
“各方当事人已视频连线,可以进行开庭审理。”法官助理报告完毕后,主审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庭审全程历时80分钟,声音清晰,网络流畅,经过宣读诉讼请求、答辩、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环节,庭审程序顺利完成,经合议庭成员合议后,此案择期宣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龙沙区法院多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审理民事案件,有效避免人员密集风险,满足当事人诉讼要求,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提升线上诉讼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