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龙沙区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案方式,在战疫情的同时,切实做好纠纷化解工作,稳妥向前推进审判工作。
近日,龙沙区法院速裁审判团队审结原告陈某诉被告耿某,原告侯某诉被告李某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两起案件均是原、被告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车辆损失和人身医疗费用,因赔偿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而诉至法院。通过原告提交的诉状,速裁审判团队的法官赵亚琳、田晓雪了解到两起案件标的额均为两千余元,数额不大,如通过法院协调,双方当事人矛盾可以调和。于是,两名法官分头与当事人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了解到车辆、人身损害均程度较轻,原、被告之间并没有太大矛盾,适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多次沟通调解后,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对于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将赔偿款给付原告。但如何给付的问题也随之产生,被告不信任原告,担心给钱后原告反悔,不向法院申请撤诉,又因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同一时间到法院处理上述事项。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两名承办法官分别通过微信,与原、被告沟通,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二被告通过微信给付赔偿款,二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撤诉申请亦采用“零接触”方式,由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指导原告如何书写,通过龙沙区法院智能“云”存柜,无须面对面接触,向法官递交撤诉材料。现两起案件的原告均己收到被告给付的赔偿款,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当事人表示:“法官对待我们始终是‘事无小事’的积极态度,法院值得我们信任!”
疫情期间,龙沙区法院速裁审判团队灵活转变案件审理方式,至今通过电话、网络、云平台等方法调解、裁判案件,共计结案36件。今后,龙沙区法院速裁审判团队将更加积极推进互联网办案,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和保障,以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