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龙沙区法院:李广奇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今日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0-07-20 17:06:20
7月20日,龙沙区法院对被告人李广奇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广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至五万不等的罚金。
龙沙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李广奇纠集王红丹、白从杰、刘海岩、郭力平、关立峰等社会闲散人员,在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及其周边地区,多次实施“套路贷”及其他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李广奇等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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