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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龙沙区法院:陈某军等人恶势力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0-08-20 17:41:35




    8月19日,龙沙区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军等6人恶势力犯罪一案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军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陈某军违法所得78,000元,梁某民违法所得2,000元予以追缴。

    龙沙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陈某军纠集被告人沙某泊、于某波、张某财、梁某民、赵某力等人,在齐齐哈尔市通过暴力讨债、替人平事等违法行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称霸一方,并于事后向当事人索要钱财,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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