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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帮同学拆牌匾,竟然触电身亡!

发布时间:2020-09-17 16:39:02



    “帮助他人”

    本来是一件快乐、温馨的事情

    但如果不注意安全

    很可能会让“一次帮忙”

    变成“一场意外”

    小岩与小鑫是同学关系

    小鑫承兑了一家摄影工作室的项目工作

    小岩十分热心

    提出帮助小鑫拆卸工作室的牌匾

    小鑫欣然接受

    不料

    小岩竟然在拆卸过程中

    被高压电击中

    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岩的父母、妻子闻讯后

    悲痛欲绝

    将小鑫起诉至龙沙区法院

    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

    龙沙区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经被告小鑫申请,追加某供电公司为共同被告并公开开庭审理。想必大家此时都有疑惑,小岩拆卸牌匾时怎么会被高压电击中?让我们来看法院审理查明结果:

    一、案发地点高压线对地面垂直距离为5.53米,不符合居民区内10kv架空线路对地面应为6.5米的国家标准。虽然该高压线架设于1984年,当时该地并非居民区,但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供电公司疏于对高压线的管理,并未及时对高压线高度进行调整,未尽到合理审核、检查、维护的义务,且未设置明显标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这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本案中,小岩在为小鑫帮工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意外身亡,小鑫在小岩提出帮忙时,未明确拒绝小岩的帮工,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小岩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帮助小鑫拆卸牌匾时没有观察周边环境、判断工作风险,对自身的损害也有一定责任。

    

    法律小贴士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策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收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小鑫、被告某供电公司、三原告均赔偿或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及损失。

    法官提示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

    因触电等意外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

    安全意识对于

    任何人、任何情况都同等重要!

    无论我们作为帮忙者、还是被帮忙者

    都要确保环境的绝对安全

    我们不仅要互帮互助

    还要携手共同努力

    平安度过每一个春秋与冬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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