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六)
争做法治精神纯粹的践行者
胡国运同志是新时代人民好法官,政法干警身边的好榜样。2020年5月6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胡国运同志长期坚守审判一线,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牢记使命、格尽职守,为人民司法事业鞠躬尽瘁,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学习胡国运同志怀揣梦想并为之付诸努力的奋斗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追梦需要激情和理想,圆梦需要奋斗和奉献”。每一个梦想与目标都要付诸行动,胡国运同志性格温和,学习劲头却相当强劲,刻苦的学习回报给胡国运的是精湛的专业素养。他曾说:“能做一名好法官,是一个法律人一辈子值得骄傲的事。”我们要学习胡国运同志为梦想不懈努力的精神,夯实法律功底,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认真负责履职,不断朝着梦想的方向努力。
学习胡国运同志坚守法律底线、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胡国运同志始终一身正气,他常说:“作为法官,在面对压力和诱惑时,必须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正义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他对事业的无私奉献来源于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与执着。向胡国运同志学习,就要像他一样,崇尚法律,坚守底线,在工作中时刻对权利保持敬畏之心,对事业保持奉献之心,对名利保持淡泊之心,始终牢记做人的根本和底线,常怀感恩之心,筑牢思想防线,勇于担当尽职,永葆法院人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政治本色。
学习胡国运同志坚定信念、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工作精神。
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通过优质高效的为民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是法院人不忘的初心和使命。胡国运法官始终坚守着法律初心,担负着司法职责,用实际行动时刻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以人为本、传递司法温暖的崭新风貌。我定会以不变的初心坚持自己的理念,像胡国运同志一样,一生践行司法事业。
胡国运同志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无限热爱,甘于奉献、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忘我工作精神,如“灯塔”激励着后人前行。我们要以胡国运同志为楷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在追寻公平正义的法治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助理 尹琪
心得体会(七)
君子一诺,践行一生
胡国运同志,1987年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020年5月6日,他突发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年仅56岁。2020年8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他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胡国运同志的一生,尽管是短暂的一生,但他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家庭和家人的无限忠贞值得我们每一名法院干警学习,胡国运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法律的敬畏,对权力的敬畏,切切实实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胡国运同志的一生,是学而不倦的一生。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1971年,他跟随父母来到南昌五星垦殖场,过着清苦的生活,当时只有7岁的胡国运在这里见识了世间百态,饱尝了人情冷暖。知识,让他感觉到是唯一可以改变他命运的法宝。只有拼命学习,才能寻得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胡国运成功录取到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在临近毕业时,他毅然放弃了留京工作的机会,选择回到家乡,为家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胡国运同志的一生,是勤勉务实的一生。任职期间,他主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要案件,曾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担任过讲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从自己的审判经历中编纂经典案例,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在审阅自己承办的案件。
胡国运同志的一生,是光明磊落的一生。他从事江西省高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审理大量的经济案件,从未与当事人、律师、请托人之间有任何利益瓜葛,他也用实际行动一直在坚守,即使女儿信息被曝光,被威胁,也从未动摇和屈服,而是用自己的方式默默的守护家人,做好父亲。他还有一句开场白,也是他的规矩,“聊法律热烈欢迎,打招呼请不要敲我的门”。公平公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是胡国运同志信奉一生的准则。面对利益诱惑,他冷言拒之;面对恐吓威胁,他泰然处之。以33年的职业生涯,诠释了新时代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应该具备的人格与素养,为每一名法院干警树立了榜样。
胡国运同志的一生,是平凡而伟大的一生。他一生中从事的民事审判工作,尽管很平凡,可就在这平凡的岗位上,却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其实人的一生,并不一定要追求轰轰烈烈,我们所从事的许多工作,也是平凡的,不起眼的。但是,我们只要把手中的工作做好,把握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那么,我们的人生,就是无愧的人生。
民事审判二庭书记员 藏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