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夯实党史学习教育,发挥先锋模范引领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形成良好工作氛围,龙沙区法院以党支部为单位,评选出11月份“龙法好人”2名,“龙法好团队”1个,以此鼓励优秀干警,激发全院干警工作热情和内核动力。
“龙法好人”“龙法好团队”系列依托广乔学社为载体,创立专题栏目,带领大家了解发生在龙沙区法院的励志故事。第十四期带领大家走近立案庭员额法官田晓雪。
个人事迹
2007年,她与法律结缘,成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2012年,她续写此缘,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法官助理;如今她是一名员额法官,在法院工作的九年里,从见证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立案庭法官助理,到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再到立案庭审理速裁、类案员额法官,在追逐法官梦的道路上,一路前行。她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团队审判员---田晓雪。
勤学习、善总结,彰显工匠精神。
“解决个案纠纷是重要的,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个案确立一项裁判规则,而最为重要的是通过案件的审理,提炼这一类案件的裁判标准。”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具有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鉴定依赖性高等特点,田晓雪同志在审判实践中与团队成员积极摸索,建立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法律思维导图。在具体案件中,根据案情及法律关系查找适用的法律,与受理案件纵向分析,与其他团队横向比较,确立裁判适用标准。
创新永不止步,服务群众,用心用力。为实现“简案快审”和庭审提速“瘦身”,田晓雪团队积极拓宽思路探索案件快审快结机制。在其审理的案件中涉及司法鉴定案件达到80%以上,针对鉴定周期过长、鉴定程序繁冗、鉴定标准适用不当、伤残等级偏高等诸多问题,与团队成员通过审判实践摸索出经验,建立保险公司送达台账,司法鉴定中心联系台账,减少鉴定周转时间,2021年受理申请司法鉴定案件15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在田晓雪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保险公司认为原告的伤残等级评定过高,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询过程争议焦点为原告伤情即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和椎体楔形变是否属于同一性质。鉴定人发表质询意见为压缩性骨折和楔形变诊断报告的两种表述,实质性质是一样的。田晓雪对双方的争议焦点仔细研判,在查阅原告提交的检查报告单记载:胸11、胸12椎体变扁……结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中关于压缩性骨折(第259页)的表述, “来自矢状轴的屈曲暴力常仅造成椎体前柱(通常为胸、腰段)的骨皮质断裂以及变扁、压缩”。原告伤情有“变扁”,《指南》对于压缩性骨折表述包含“变扁”,“变扁”成为案件的突破点,结合原告病历和诊断以及鉴定人质证意见,对鉴定意见予以认可。
诸如此申请鉴定人出庭的案件,占受理案件的近10%,鉴定意见对专业性要求极高,鉴定人出庭发表意见多为专业性问题。为确保庭审中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发挥作用,让非专业人士清楚、明白,田晓雪在非专业领域不断专研,向各个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取经”,翻阅临床检查规范、检索论文,《适用指南》是司法鉴定人作出结论所依据的书籍,这本书也是她审理此类案件的必备参考书……直到现在,她已经对那些晦涩难懂的医学术语不再陌生、人体骨骼框架基本掌握,能够从病历中找出跟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通过“沉浸式”的学习,不断精进专业知识,拓展知识领域,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对鉴定情况清楚、明白、放心。
除此之外,田晓雪法官团队还注重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优化通常裁判文书采用的传统格式制作文书,根据案件争议要素,对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简单阐明,详简结合,重点突出,满足当事人高效、便捷解决纠纷的需求。
把法律的规定牢记于心,将审判的规则贯穿于行,对司法的规律了然于胸,这就是一个类案法官的专业素养,对审理案件所付出的“匠心”。
倾真情、尽全心,用职业良知传递司法温度。
“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 田晓雪同志深知,法官在选择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时,不能单纯走技术途径,法官的思维固然要以法律知识为基础,以法律概念和法律语言为工具,运用法律方法和技术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这并不意味着法官的司法活动是完全依靠理性和逻辑来进行的技术行为,法官思维中沉积着大量观念、意识和情感的精神要素,内化为法官的思维方式和思想习惯,法官只有充分调动这些精神要素,才能够将法律意图和法律精神有机地个别化,最终凝结为个案的公正处理。
在田晓雪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事故发生在2017年年初,原告与被告是同村人,互相熟知,因交通事故的理赔款未到位,向本院提起诉讼。经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同意向原告理赔,于是原告方向法院提起了撤诉,后原告一直苦等理赔款无果,邻里之间也不再走动,2021年又再次起诉。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此案件已经理赔,且出具收条,不应由该公司承担;肇事司机称对理赔款一事不知情,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坚持未收到任何理赔款,收条也是在保险公司人员授意下签署的,并未实际收到款项。“理赔款到底哪里去了”在大家心中都划上了问号。田晓雪尽力从中调和,安抚好三方情绪后,“静下心来”,从头至尾仔细梳理案情,最终通过调取保险公司卷宗,查找钱款去向发现,原来该笔理赔款已经由肇事司机儿子领取,但只是一部分理赔款。找到案件突破口后,田晓雪首先向保险公司阐明情况,保险公司同意按照鉴定意见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肇事司机得知是其儿子领取了理赔款,当即同意将此部分款项赔偿给原告。田晓雪用她的尽心尽力和尽职尽责使尘封四年多的案件得以调解解决,双方握手言和,称以后还是好邻居。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熟悉程序和法律适用,不是成为一个优秀法官的全部,法官不光是一个办案的机器,还应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解决实际问题远比一纸判决来得“贴心”。
“登山不以艰险而上,则必臻于峻岭。”作为人民法官,面对案件,她是埋头专研案件的匠人,面对当事人,她是贴心的暖心人,倾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好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深知自身还有不足,还有局限,她一直在努力,一直在路上。她总是鞭策自己:“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