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及时理解和准确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2月18日,龙沙区法院组织全体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党组书记、院长李效林要求全体干警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全面理解和把握该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执行,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法律权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全院干警的知晓度,增强周围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内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学习结束后,全体干警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钻研业务知识,认真落实会议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将《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在今后的各项工作当中,以司法为民的情怀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