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马上就要春耕了,我家今年种地的钱都被冻结了,让我们今年可怎么办呐。”
这是近日柳某找到龙沙法院执行法官说的一番话。原来,2014年柳某与孙某等其他3名农户联保在某银行贷款,约定2014年底之前结清全部贷款,但当年仅柳某一人将自己的贷款全部偿还完毕。柳某以为“万事大吉”了,但由于其他农户没有及时还清贷款,2022年3月9日,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几名农户在贷款时约定为联保责任,柳某也成为了被执行人。眼看着就要开始春耕,家里准备的买农药、化肥、种子钱都被法院冻结,柳某慌了神,急匆匆找到法院,一方面因自己早已经还清贷款感到“冤枉”,另一方面全家人依靠务农为生,春耕时节临近,急需这笔钱进行农业生产活动。
法官了解情况后,向柳某释明了其因联保贷款应该承担的连带责任,并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了解具体情况。在沟通中,银行表示在对其余3名被执行人催收后都没有还款,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当前企业经济环境不佳,如不强制执行,经营活动也存在困难。一边是紧急的春耕,一边是企业经营的困境,执行干警陷入两难境地。
“既要护农保春耕,也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干警立即开展调查行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孙某有收入来源,虽然无法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全部案款,但有希望偿还部分案款。经过沟通,被执行人孙某的子女愿意将属于孙某部分的欠款一次性偿还。同时法官与银行沟通,加快核算进度,对其他被执行人释法晰理,催促还款,“多管齐下”……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春耕前所有被执行人将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结。
春光不负赶路人。在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同时,龙沙区法院干警秉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方法,用实际行动为备春耕生产的农户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既使银行的债权得到了保护,又让农户能够顺利备耕,彰显了司法正义,体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今后,龙沙区法院将坚持保障辖区农民春耕、备耕生产,优化辖区企业营商环境,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执行力度,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