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研习法学理论的学生到投身司法实践的法官,这一路陈冶亲历了龙沙区法院在司法改革浪潮中不断进阶,这一径也满载着她个人的成长——在白驹过隙中担当责任和使命、锲而不舍;在岁月流转中不辍积累与沉淀、驰而不息。
工于幕后,是乐观地投入崭新世界的静守己心
陈冶记得,2006年的“六一”,她和她的伙伴愉快地踏入龙沙区法院,一边是打量、观察、识别、记忆这栋楼里的人和事的兴奋难掩,一边是四年所学终要迎接实践挑战的懵懂忐忑。她说:“感谢温暖的龙沙区法院为我安排了一条最适合的成长之路。”
最初的一年,她被分配到政治部从事政工干事工作。这个岗位虽然不能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却有着非常好的观察视角,对一个新人来说,是快速熟悉法院工作的绝佳平台。犹记得这一年,在繁多冗杂的工作事务中,她学会了如何总体把握、分布实施、统筹推进的工作方法,磨砺了用足够耐心和韧劲儿做好做透做实每一件事情的专业品格,解锁了撰写机关应用公文、应用excel制表调资等崭新技能,掌握了预先筹划、细节把控、换位共情的工作技巧。在她和同事的齐心协力下,政工工作位列十六个县区基层法院之首,再次擦亮了龙法政工品牌。感恩这段经历和经历里的人,她说:“这一年,让我顺利地完成了从一个法学院学生到法院人的过渡,同时让我领悟,即使身居幕后,也要把工作做得精彩至极。”
工于钻研,是拓宽视野之后的欢喜愉悦
2007年5月,她调入当时的行政审判庭,正式开启行政审判领域深耕细作十五年的职业生涯。迎面而来的第一个感触就是学无止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发现对某些专业词汇的含义还待深入理解,需从头学起;除了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新的知识领域外,即便是那些原本烂熟于心的法律理论,在面临新的实践难题时也不免偶尔显得捉襟见肘,需重新深究。诚然,学习既是一件快乐的事,也是一件苦差事,尤其是审判任务繁重的前提下,她发现使自己快速成长的奥妙,那就是在学的过程中结合工作,在干的过程中感悟学习。在反复的实践历练中,她也渐渐地获取了一些办案经验和方法,编撰的《关联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审理顺序冲突处理原则之应用——周某、周某某要求撤销齐齐哈尔市某局房屋所有权证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录入全省初任法官培训教材。但从事审判工作的时间越久,陈冶越能体会到自己的“无知”和持续学习的必要性。当然,有多少次与知识盲区的不期而遇,就有多少次逐渐解开困惑、破解谜题的探索之旅。“进一寸便有进一寸的欢喜”,她如是说。
工于审判,是涵养专业素质的挚爱执着
2016年司法改革后,审判团队成员分工协作的新模式,促使她更加专注于审判核心事务。用心,让技艺更加专业;用力,让审判更有质量。
“法官就应当专业过硬,表里如一”,这是陈冶对自身职业认知始终如一的描述。这种认知也得到了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回应:“她在我面前一站,就觉得没有什么专业问题能难倒她。”这句话的背后是十几年如一日的用心刻苦。不断夯实法学功底,从法条法理出发,持续扩大专业触角,对现有案例分析研究,特别是对指导性案件归纳总结,形成科学有序的审理思路,同时在审判中接受各种案件实践检验,随时整理和修正思路。陈冶认为,审判的质量最终要以裁判文书为载体作形式上的呈现。所以,裁判文书不仅是裁判的载体,是整个司法过程的总结,是审判成果的结晶,而且集体体现了法官的司法哲学,更是承载了裁判者对法律制度、价值目标、法治理念和法律文化背景的深层次探究。为此,她精心撰写每篇裁判文书,要求每一篇都做到“五要”:一要“言之有据”,即陈明事实、有依据;二要“言之有物”,内容明晰、不啰嗦;三要“言之有理”,引用法律规范、讲道理;四要“言之有度”,讲究有节,不偏激;五要“言之有法”,善用吸引人的字句语言,表达核心之义。日复一日对专业性的追求,不仅仅为她提供了审判时需要的知识储备和心理支撑,高度的审判素养又带给她对审判工作的自信和底气,使她日渐展现出游刃有余和成熟稳定的审判能量和法官形象。
和法律结缘21年,和龙法交心16年。温润如清风,坚定若磐石,在平凡中非凡,她就是法官陈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