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里面曾经将人生归纳为三个境界。第一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个境界: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第三个境界: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王国维先生归纳的人生三境界,第一境界为求学与立志之境,此为“知”之大境界。第二境界为“行”之境界,为实现远大理想而坚忍不拔。第三境界为“得”之境界,功到自然成。
其实我在上中学的时候就知道,但一直没有用于指导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直到我这个从家门到学校门再到法院门的“三门”青年法官在基层法庭近十年来,再加上法院系统深入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使我经过长久的思考后,终于深深的认识到,作为法院的未来和希望的青年法官,亦有三个境界。
第一个境界,照本宣科型青年法官。现在的青年法官均需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故学历较高,法学理论底蕴深厚,血气方刚,充满活力与干劲。但从家门到学校门再到法院门的“三门”青年法官,当身处审判第一线时,由于经验不足,国情意识不强,缺乏与文化水平较低的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经验与技巧,便会把上学时输入的书本上的法律知识,原封不动的输出给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这种不分是八旬老人,还是豆大的字不识几个的中年妇女,像复印机式的照本宣科书本上的法律,纸张谈兵式的讲解书本上的法律,常会出现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尴尬情况。“我吃的是草,挤的是牛奶”,只有当我们青年法官把书本上的法律知识,经过咀嚼成通俗直白且浅显易懂的群众语言时,才算真正的打通了做群众工作的任督二脉。
第二个境界,机械执行法律型青年法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个境界的青年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在与形形色色的人民群众打交道过程中,不断的把书本上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法言法语,司法技能。在审判实践中,熟稔的运用法律思维、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来解决案件,利用证据规则采信证据、认定事实及裁判文书制作均游刃有余。但该境界的青年法官,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奉为圭臬,重法理,轻情理,重判决,轻调解,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概括的说,只见法律树木,不见社会森林。在当今中国国情下,这种境界的青年法官还需更上一层楼。
第三个境界,传达法律智慧型青年法官。这个境界的青年法官,“用黑白的眼睛,观察多彩的世界”。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最高标准,以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工作准则。深知肩负的使命不仅是客观公正办理案件,更要在审判工作中利用每个机会宣传法律,赋予法律鲜活的生命力。在当事人内心波折的时候,修复其被伤害的感情;在当事人信访不信法时,塑造其日趋成熟的法律信仰;在当事人感到悲观时,让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当我们青年法官能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时,能即讲法理,又讲道理与情理时,我们青年法官就达到了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境界。
我们青年法官只有在工作中不断的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司法技能,再把司法技能提升为法律智慧;只有不断的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实践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支付的改革探索者。假如我们青年法官都能艰苦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青年法官三个境界中的最高境界,才能“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