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准确适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龙沙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龙沙区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指引(试行)》,将部分案件的委托鉴定前移到诉前阶段,可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依托该机制,立案庭可对道路交通案件中适宜进行诉前委托鉴定或当事人在提交诉状时一并递交鉴定申请书的案件,于3日内将案件材料转交至道路交通案件审判团队。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即可组织诉前委托鉴定举证质证,正式启动诉前委托鉴定程序。
截至目前,龙沙区法院共受理诉前委托鉴定146件,并成功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诉前司法鉴定道路交通案件101件,诉前调解成功撤诉11件。
近日,姜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龙沙区某道路行驶至某小区右转弯时,因观察瞭望不周,未确保行车安全,与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徐某经医院诊断为左侧桡骨头骨折、左腕舟骨骨折,事故认定徐某无责任,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其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等鉴定。
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双方签订了诉前调解告知书、鉴定风险告知书,并就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后依照相关调解规则,法官将诉前委托鉴定材料,提交至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并由市法院司法技术室在线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依据原告伤情,认定原告伤残等级十级,并对误工、护理、营养等期限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取回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晰理、耐心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徐某撤回起诉,该案件从申请鉴定到结案仅用45天。诉前委托鉴定和诉前调解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不仅赋予了司法鉴定新的生命力,也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缓解案件增量,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资源。
将司法鉴定由诉中转变为诉前,是龙沙区法院进一步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促进诉调对接工作顺利开展的又一创新举措。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认真梳理实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运行中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努力提升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效能,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