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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优化营商年 | 龙沙区法院制定并学习《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23 18:13:47


    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司法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提升审判效率,龙沙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公司律师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及要素式调查令,便于工作人员签发。

    民事诉讼调查令是指当事人自行调查取证难以获得相关证据时,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人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书。在民事审判及执行过程中,民事诉讼调查令的适用有利于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为案件当事人和申请执行人在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提供了高效的调查便利,使案件审理、执行能够有条不紊的推进。同时,民事诉讼调查令的适用,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事审判、执行的高效办理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办法实施后,龙沙区法院组织干警进行了深入学习。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提高民事诉讼调查令在实践当中的规范性、权威性,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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