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给我们留一个地址,我们会尽快上门立案。”
“上门立案?”
“是的,就是您父亲不用出家门,我们工作人员到您家里立案。”
近日,龙沙区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石先生,他手中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及起诉状,称要为父亲起诉离婚,经过询问得知,石先生的父亲今年82岁,多年瘫痪在床、无自理能力,老伴儿离家出走,未有音讯,无奈之下想要诉讼离婚。
然而由于石先生并未获得其父亲的授权委托,依照流程无法代其父亲办理,接待人员遂向其释明因无法核实石老先生是否出于真实意愿自愿离婚,故而仅凭以上证件无法起诉。石先生坚持认为,其与原告都姓石,父子身份不言而喻,代理权限无需多言。
立案庭庭长苑海艳了解到这一情况,当即详细地向石先生讲解了有关立案、代理相关法律知识,经过耐心的说服,石先生对法律条文和法院工作表示理解。苑海艳考虑石先生父亲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决定开启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石先生的父亲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翌日,苑海艳带队来到石大爷家为其立案,石大爷年事已高,听力受损,工作人员与其耐心交流,帮助其填写诉讼材料,办理相关事项。石大爷父子高兴地连声感谢:“谢谢你们了,要不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们是真的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服务啊!”
此次上门立案,仅是龙沙法院立案庭优化诉讼服务能力、为群众办实事、落实“打官司不求人”工作举措的一个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龙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打官司不求人”为宗旨,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司法便民服务的方式方法,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