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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司法公开年|龙沙区法院召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9-16 10:22:17







    9月15日上午,龙沙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情况。湖滨街道一厂社区部分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参加发布会,龙沙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伟主持发布会,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晓峰进行新闻发布。

    发布会上,刘晓峰通报了龙沙区法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情况,阐释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基本特征、严重危害后果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发布了3起典型案例,进一步宣传了依法打击“帮信”犯罪的重大意义。

    刘晓峰指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在犯罪活动的资金结算等环节滋生出许多与之相关联的黑灰产业链,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自2020年10月“断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龙沙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审理了一大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最大程度追赃挽损,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共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7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4件,关联信息网络犯罪数额近1500余万元。已判处罪犯18名,判处罚金刑数额总计达10余万元,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为被害人挽回赃款近19万元。部分被告人在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的同时,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盗窃罪或者单独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等。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梳理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呈现的四个特点:

    一是易依托人际关系形成团伙作案。因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不需要技术和知识水平、赚钱轻松,一些行为人受到利益驱使,在尝到“甜头”后,还推荐、拉拢身边亲朋好友加入,形成一定组织,甚至转为上线来抽取提成。

    二是犯罪行为套路较为固定。本院办理案件中,最常见的类型以支付结算型帮助为主要模式,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及配套U盾、身份证、电话卡或者微信账号等用于收取违法所得。

    三是低学历、低收入、低龄化的人员占比较高。因无稳定经济来源,这些人或因法律知识欠缺被不法分子利用,或藐视法律明知故犯而实施犯罪。

    四是追赃挽损较为困难。信息网络犯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的手法比较隐蔽,且善于利用微信、支付宝及个人合法账户转移资金、逃避法律监管,等被害人意识到被骗报案时,受骗资金早已分散转移,损失难以追回。

    近年来,龙沙区法院高度重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及相关联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总结审判中遇到的难点,总结类案裁判方法,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罚与教育的功能,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将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工作向纵深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惩处犯罪。根据涉案人员作用大小、认罪认罚态度、退赃退赔等情况,科学量刑,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行多举措追赃挽损,对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涉案财物,检察机关出具财产处置建议认真梳理,准确定性,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损失。运用追缴、退赔、财产刑等经济制裁手段,努力铲除犯罪经济基础。一方面依法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另一方面,结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前科情况、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适用罚金刑,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此次新闻发布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注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保护自身信息及财产安全奠定了基础。今后,龙沙区法院将一如既往把握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人民法院的新要求、新期待,让司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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