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沙区法院紧紧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立足审判职能,创新道路交通案件纠纷审理机制,构建“诉前鉴定+要素式审判”新模式,高效处置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组建道路交通案件团队,优化工作流程。该团队成立之初由2个员额法官审判团队组成,经过不断摸索尝试,精简人员、优化工作流程,目前为“1+1”模式,即审判员1人和书记员1人组成。该团队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缩短送达周期,减少送达次数,将诉前由当事人签订的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的适用阶段从诉前阶段延伸至审判阶段,概括性地对诉前送达效力及送达地址进行一次性确认,大幅度提升送达效率。同时,团队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使干警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明显提升,实现道路交通案件的专业化、精准化审理。
二是矛盾端口前移,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节约诉讼资源,优化营商环境。龙沙区法院准确适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率先开展诉前司法鉴定程序,属全省前列,并出台《龙沙区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指引(试行)》,将部分案件的委托鉴定前移到诉前阶段。先后与建华区法院、富拉尔基区法院、甘南现法院就诉前鉴定进行线上、线下经验交流学习。诉前委托鉴定和诉前调解相互融合,不仅赋予了司法鉴定新的生命力,也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缓解了案件增量,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三是推行“要素式”审判,案件审理全面提速。龙沙区法院针对道路交通案件特点,采用“要素式”审判法,归纳争议焦点,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就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等诸多要素先行制作“道路责任纠纷案件要素表”以供当事人填写,后将“要素表”提交各方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填写并签字确认,一次性完成法庭辩论前的全部事实查明过程。最后针对当人填写的表格内容进行争议焦点补充发问,高效完成庭审全过程。同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采用“要素式”审判文书以表格的形式呈现,使赔偿项目、金额及计算标准更加清晰易懂。
下一步,龙沙区法院道路交通团队将认真梳理施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运行中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进一步拓宽诉前委托鉴定范围,推广“要素式”审判模式,提升纠纷化解效能和诉讼服务品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