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龙沙区人民法院
乙方:龙沙区教育局
一、合作目标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及上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增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司法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专业化水平,加大证券期货相关知识在校园中的普及工作,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合作工作。
二、合作内容
1、由甲、乙双方内设专门机构共同负责指导龙沙区辖区内证券期货知识宣传对接工作。
2、甲、乙双方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共同做好证券期货知识宣传工作。
3、强化典型涉证券期货案例的收集、分析、整理、研究和发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三、合作机制
1、建立长效合作交流机制,如针对证券期货的难点热点,形成年度任务清单。
2、高效运用证券期货信息综合资源,如建设相关平台和专题数据库,定期发布龙沙区统计数据等。
3、助推协同创新合作模式形成,协同开展对需求开发、许可转让、价值分析、质押融资、侵权鉴定等方面的服务。
4、推动龙沙区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共享;落实行政机关专业人员证券期货宣传员机制。
5、研究探索证券期货公共服务联动发展。
6、双方方加强沟通协作,促进证券期货宣传模式创新。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矛盾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