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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乔红鹤羽 | “女神节”特辑】向“家暴”亮剑——龙沙区法院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3-03-07 17:27:38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缩影,也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国家发展。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多数受害者为女性,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对于广大女性而言至关重要。2016年3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该法对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2023年3月2日,正值“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龙沙区法院在审理原告颜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以此向广大女性朋友们送上特别的节日“礼物”。

    法律小贴士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民法院通过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也是用司法手段向全社会宣示,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维护和平、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案件详情

    2月28日,颜某来到龙沙区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过程中向法院工作人员陈述了丈夫张某对其有家暴行为,并提交了其受伤照片及人身保护令申请书。由于涉及家暴问题,龙沙区法院对于该案件的审理高度重视,3月1日,办案人员依据原告颜某提供的线索前往派出所调取其遭受家暴的报警记录。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宇,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颖,办案法官李聪在开庭前专门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经过调查核实,被告张某在以往的家庭生活中确实存在对原告颜某的暴力伤害行为,且具有人身危险性。3月2日,龙沙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并于3月3日向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及市妇联抄送了该法律文书,为遭受家暴的颜某筑起了一道“安全墙”。3月6日,该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法律后果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龙沙区法院高度重视在家事审判中开展的人身保护令工作,设立家事(少年)法庭,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建设心理咨询室,通过心理咨询和沙盘疗法等心理学手段,对在家暴案件中心理受到伤害的人员进行情绪调整;通过“送法进校园”和“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向辖区百姓宣传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加大人民群众对人身保护令的了解和认知。

    女性是家的核心,代表着祥和,代表着温暖。家庭暴力不仅会对她们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侵害,更不利于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和谐。面对家暴,人民法院将用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向家暴坚决说不!值此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龙沙区法院预祝所有女同胞们节日快乐,让我们用爱守护家园,向“家暴”亮剑!

    供稿|民事审判一庭

    编审|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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