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沙区法院制作并下发了一份附带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内容的民事调解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执行、提升执行质效的一项举措,龙沙区法院在为进一步增强审判与执行的配合与衔接、提高送达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及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公正高效执行上做了一次有益尝试。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是指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把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法律文书主文,明确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应按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无需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通知书,视为其已知悉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可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可有效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性,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减少送达环节、节约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打击拒执行为,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立足“提升执行质效、优化营商环境”,以探索执行通知程序前置为契机,不断健全和完善立审执配合机制,践行对人民群众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供稿:执行局
编审: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