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法院位于开发路北侧,现址建于2000年前后,楼体巍峨,晴日每与白云相接,更兼路边翠柳掩映,气势雄伟,风景亦十分秀丽。
近年来,为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院党组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高加固了院四周的围栏,使院落安全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院东侧围栏外是一条长街,街上一直以来有个绵延近一公里的早市,毗邻龙法这一段主要贩卖蔬菜水果鲜肉水产品等。每到清晨,商贩云集,人流不断,虽给院里添些烟火气,但卫生和安全问题一度成为老大难。
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让人民群众有一个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干警和当事人的安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今年春在东围栏外种下一道梅花籽(大波斯菊,俗称“扫帚梅”),经过近百天的孕育、发芽、成长,这些梅花现已长成一米多高,花团锦簇,迎风招摇,似在笑迎八方宾客,成为马路边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见者无不赞叹。
这道“梅花墙”仅花费了几十块钱的花籽,成本极低,收益甚多。它筑实了干警的人身安全,拉近了人民群众和法院的心理距离。院外植上这些美丽淳朴、生命力旺盛的梅花,让百姓愈觉得法院温馨、法官亲民。
这道花墙恰似一道坚实的屏障、一排英姿飒爽的士兵,散发正气,护卫着龙法正能量。锦上添花千个有,自从有了这道“梅花墙”后,人们更加注意公共场所的卫生,乱扔乱放杂物的现象大量减少。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安检关口前移和主楼门窗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干警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编审 沈佳琦
二审 周 瑞
三审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