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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先行丨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 龙沙区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14 17:41:11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表决通过,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引导更多人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文明发展中来,8月14日上午,龙沙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的干警们来到嫩江公园开展系列活动。

    嫩江公园普法活动

    在嫩江公园,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并普及全国生态日、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讲解关于生态日设立的意义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干警结合龙沙区法院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了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问题,引导大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争当生态环境卫士,共护文明鹤城。

    清捡垃圾 美化环境

    宣传活动后,民事审判二庭干警在嫩江公园开展清捡垃圾活动。干警们手拿工具,捡拾沿途的烟头、瓶盖、口罩等生活垃圾,一个个身影成为保护环境的靓丽风景线。大家从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践行保护环境的文明理念,为美丽的嫩江公园减负,在保护生态环境的道路上做出点滴贡献。

    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以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责任,积极开展审判延伸服务,传播生态司法保护理念,凝聚起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以司法的担当和作为努力让龙沙区的天更蓝、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供稿  民二庭

    编审  沈佳琦

    二审  周  瑞

    三审  侯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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