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时代化、法治化、系统化,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龙沙区法院积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大力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近日,在一批由龙沙区法院移送至江安街道新合社区的案件中,一起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刑事审判庭法官贾春宇和新合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履行完毕,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该案系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为出租车司机,案发当晚,被告在乘坐原告驾驶的出租车回家过程中,由于过量饮酒导致在原告车内呕吐。原告在索要清理等费用被拒后报警,经派出所出警协调双方仍不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此后因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00余元。贾春宇与社区工作人员反复多次为双方进行调解,某日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因被告饮酒后言语过激与原告产生冲突,贾春宇及时制止原、被告的口角纷争,待到双方情绪稳定,贾春宇又一次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贾春宇将原、被告约至龙沙区法院签署调解协议,最终被告一次性赔偿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原告现场申请撤诉,纠纷得以化解。
编辑 沈佳琦
一审 刑庭贾春宇
二审 李雨潼
三审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