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区委政法委提出的“三调四前”工作理念,认真贯彻执行《龙沙区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三官一律”相关责任人员的认同感和参与度,9月12日,龙沙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董丽丽前往南航街道虹园社区,与该社区“三官一律”责任警官、责任律师、社区书记及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3起案件,其中1起赡养费分配纠纷当场和解并履行,虹园社区实现了成功调解案件数量“零突破”。
调解过程中,由于兄弟之间矛盾较突出,被告多次情绪激动,甚至产生一些过激行为,调解工作曾一度暂停。董丽丽与警官、律师见状为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式调解,向其详细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社区工作人员从“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及“家和万事兴”的角度进行劝说。经过几轮的调解,历时近3个小时,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其应分担的赡养费7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兄弟二人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笑容,甚至聊起了家常,边聊天边离开了社区......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避免了亲兄弟对簿公堂,挽回了双方即将破碎的亲情。
调解结束后,董丽丽指导虹园社区的调解人员制作调解卷宗,将调解笔录、接谈照片及双方形成和解协议均记录在案,对大家提出的和解协议书写方式、措辞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该起案件不仅实现了社区成功调解数量的“零突破”,更是对调解人员开展的一次很有意义的“手把手”业务培训。
接下来,龙沙区法院“三官一律”责任人员将继续助力社区调解工作,通过与社区建立固定联系日与调解日等方式,不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思路、新做法,充分发挥责任法官的专业优势,助力社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在“春风化雨”中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编辑 沈佳琦
一审 陈 莹
二审 李雨潼
三审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