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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新“枫”景丨聚力共前行 绘就新“枫”景——龙沙区诉源治理工作会议在龙沙区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3-10-26 18:21: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体系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10月26日上午,龙沙区诉源治理工作会议在龙沙区法院召开。会议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荣启主持,区委书记王树文,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永涛,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沙区副区长、龙沙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树林,龙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效林出席会议,辖区7个街道37个社区7个村屯与“四所一庭一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龙沙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前,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卫国对龙沙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作出批示:龙沙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较好工作成效,值得肯定!望再接再厉,在龙沙区委坚强领导下,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观看了龙沙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宣传片。赵荣启通报了各街道、社区诉源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辖区街道社区、司法所、派出所代表及龙沙区法院的法官分别就如何做好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经验分享和书面交流。

    范永涛传达了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两级法院主要领导对诉源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范永涛要求,龙沙区法院要以省法院“三争晋先”为抓手,以市中院“三年强院行动”为目标,贯彻好落实好省法院党组提出的“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李效林介绍了龙沙区法院开展诉源治理的工作情况并向区委、上级法院、各街道社区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支持配合表示感谢。李效林强调,以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为特点的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龙沙区法院将从四方面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在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准确把握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的职责定位,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立足主责主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扛起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向前延伸落地,全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实现新跃升。三是加强社会协同,形成诉源治理工作合力。强化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社区发展治理、社会综合治理等各方解纷力量的优势。四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工作氛围。注重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宣传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势,不断增强诉源治理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同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沙、法治龙沙作出积极贡献。

    王树文对龙沙区法院前阶段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广大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水平,为龙沙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夯实平安基础、提供法治保障。

    王树文就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必须提高站位抓落实,必须防患未然抓落实。二是靶向精准施策,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龙沙样板。诉源治理工作专业性强、受众面大,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认真贯彻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法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精心组织实施,统筹推进落实,做优联动机制,做实矛盾排查,做强基础支撑,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保证。坚持和加强党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注重宣传引导,有效凝聚大调解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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