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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新“枫”景丨诉源治理进行时 多方联动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16 16:54:40




    龙沙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省法院提出的“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诉源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赵丹阳与2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组成湖滨街道诉源治理工作包联小组,按照院里对诉源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包联小组通过召开诉源治理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培训,采取“社区上、包联人上、庭长上”工作机制、联合多家单位凝聚诉源治理合力等方式,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化解力度,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院+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升群众满意度 ·

    原告赵某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在行至被告经营的某早餐店门口时,被告用于出摊的木板因风力较大被刮起导致原告受伤并入院治疗,此后双方因医药费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该案件分流至湖滨街道一厂社区进行调解,法院包联责任人乔雅婷与社区调解员高度重视,上门调解2次、电话调解3次,但被告始终认为赵某受伤属于不可抗力,与其无关,不同意赔偿任何损失。此后,赵丹阳和乔雅婷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面对面进行调解,法官就此纠纷向双方释法析理,在反复沟通与疏导下,早餐店经营者同意赔偿赵某部分损失,但双方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并未放弃,继续寻找调解突破口。通过与早餐店经营者交流法官得知早餐店已在该社区经营10余年,为了打消经营者的戒备心理,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找到了平时工作中常与早餐店经营者“打交道”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上门进行开导劝解。社区、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多方联动,形成调解合力,当事人态度明显有所缓解,并同意增加赔偿金额,调解工作出现了质的突破。

    法院+社区+法院 找到“消失的他”

    2020年9月,原告某地产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张某承租某地产公司位于龙沙区某小区的房屋,租金按年缴纳,合同签订后,张某在此房屋经营旅馆,但好景不长,在某地产公司多次上门收取租金时发现,不仅无法与张某取得联系,出租房屋的卷帘门还一直处于关闭状态,这种情形持续了一年之久。无奈之下,某地产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房屋租金并迁出。该案件包联责任人郑孝安在多次无法联系到张某且上门调查无果后,赵丹阳立即组织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拨丝抽茧,查找线索,联动刑事审判庭获悉张某涉及的刑事案件即将于另一法院开庭审理,随即郑孝安与另一法院法官取得联系,获得了张某亲属的联系方式,为双方当事人重新搭建联络渠道。此后,在郑孝安和园艺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张某家属协助完成了案涉房屋的迁出清退工作,避免扩大某地产公司经济损失,公司经营困境得以解决。

    以上两个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包联法官们开展调解的工作日常,更是龙沙区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微末缩影。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多元并治、分层递进的解纷体系,主动将司法触角向前延伸、向外拓展,发挥好多方联动、为民解纷的重要作用和职责使命,切实把诉源治理作为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努力绘就辖区诉源治理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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