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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新“枫”景丨审执一体促履行 执源治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3-11-21 17:26:23





    为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执法办案中,龙沙区法院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借助“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将矛盾化解向后延伸至判后的督促履行、快速执行,破除“审执脱钩”顽疾,不断推进执源治理工作。

    近日,一起亲兄妹间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判后在审判法官的督促下,成功自动履行。原告李大哥与本案中的被告李大姐本是亲兄妹,其母亲因病去世并留有一处房产,经协商,该房产归被告李大姐所有。但李大哥认为,在此期间其为该房产垫付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其妹妹应当返还;李大姐认为当时并未办理过户,不同意支付该笔费用。二人因此争执不下,原告李大哥诉至法院:“法官,钱不重要,就是想评评理,这事儿到底是怎么个道理?”

    承办法官贾春宇阅卷后积极与兄妹双方沟通,了解案件详情,在庭审过程中仔细查明了案件事实。原、被告母亲去世后,一家人办理母亲的丧葬事宜、协商母亲房产的归属等事项期间,李大哥交付了物业费、取暖费,协商后李大姐才完成涉案房屋权属登记变更并使用,此时李大哥交付的费用还可使用若干月份。审理后法院认为,该案件属于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返还的标的,应当为受益人取得的利益,而非受损人的损失。本案中,被告应当承担自变更房屋权属登记后的费用, 因此,被告李大姐应向原告李大哥返还部分其应当承担的取暖费、物业费。宣判时,贾春宇耐心向二人释法析理, 并语重心长地说:“于理,我已阐述了判决书中的相关内容,于情,你们二人是亲兄妹,身上流着同样的血脉,手足之情不能弃,既然一纸文书已经让你们明白了事情的道理,你们也莫要忘了情理,不要为了金钱利益而失去永远的亲情……”朴实的语言打动了双方,二人均未上诉。

    案件生效后,贾春宇给李大姐打去电话,督促李大姐履行判项,李大姐表示自己愿意返还应当支付的款项,贾春宇将二人约到法院,李大哥接过妹妹的钱,欣慰地点头,表示兄弟姊妹应该相亲相爱、和和睦睦,二人握手言和。

    从源头上破解难题,在执行中服务人民。该起案件是龙沙区法院执源治理工作中判后督促第1起自动履行的案件。开展执源治理,不仅是把案子办结,更重要的是把事情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案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的前提下,跑出了执行“加速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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