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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人民法院关于拟上市公司新闻敲诈、虚假新闻举报渠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16:35:28



    为打击拟上市公司的新闻敲诈与虚假新闻行为,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合法传媒的监管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打击针对拟上市公司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行为的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根本利益。现公布拟上市公司涉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专门举报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对象

    新闻违法的新闻单位及其人员、从事非法新闻活动的各类网络平台及公众号。

    二、举报事项

    上述媒体及自媒体侵害上市(拟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新闻活动(如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

    三 、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lsbhzxtzzzb@163.com

    举报电话:0452-2331731

    四 、温馨提示

    1.举报文字材料包括两部分:文本形式的详细说明以及线索报送表(见附件)。其中,关键信息为被举报人的新闻平台、所涉账号(或人员)、新闻标题与链接以及违法情况。

    2.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新闻媒体不法行为尽力保留和提供相关证据及线索。

    欢迎各上市(拟上市)公司积极举报涉及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的相关情况,依法保障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

    1.此表仅作线索登记使用,应另附举报信,信中必须包含举报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落款加盖举报主体的公章。

    2.相关证据材料需一并提供并保证真实性,如果出现弄虚作假行为需承法律责任。

    附件:举报线索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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