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王强与齐亚波不当得利案中,齐亚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齐亚波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实现。
二、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齐亚波,公民身份号码23020219780315****,女,1978年3月1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北疆经典4号楼3单元701室。
三、悬赏执行标的
不当得利款938,458.37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2,742元,保全费5,000元。
四、悬赏金额
悬赏金额为2,000元。
五、悬赏有效期
执行标的执行到位或本院撤销悬赏公告,本执行悬赏终结。
六、悬赏金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财产线索,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员工等情形,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
5.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452-2331596,18546115531
联系人:田法官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