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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先行丨家暴零容忍 平安齐守护

发布时间:2024-04-16 18:30:42




    “法官,快帮帮我们吧,那个人让我们全家不得安生,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们想踏踏实实过个好年......”2月8日,龙沙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女儿及其姥姥姥爷。在法官的仔细询问下,申请人们陈述了被申请人长期使用语言威胁、行动尾随等手段严重干扰他们的正常生活。由于申请人们无法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遂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提出申请的时间已临近农历新年,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申请人能度过一个祥和安稳的新年,办案人李聪在核对相关的证据材料后,迅速做出处理结果,及时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送达了人身保护令。同时,李聪将人身保护令送达至妇联、被申请人辖区派出所以及被申请人所在社区,提醒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密切关注被申请人的情况,共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月20日,在人身保护令颁发1个月之后,李聪又深入申请人家中进行了案件回访,与申请人深入交谈,询问被申请人有无违反人身保护令情况。交谈中,申请人们对法官高效处理案件表示由衷地感谢:“人身保护令颁发后,被申请人没有再用电话和微信骚扰、威胁我们,也没有出现在我们居住的小区和工作单位,大家的生活逐渐回归到了正常的轨道。真的特别感谢法院对我们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让我们能够继续安心地生活和工作,不用再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

    “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今后,龙沙区法院将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坚决反对家庭暴力,高效化解家事纠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平安稳定,为平安龙沙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法条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编辑  沈佳琦

    一审  李  聪

    二审  王  颖

    三审  侯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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