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我找到关某的车了,你们快来吧!”近日,龙沙区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成功在吉林省长岭县太平山镇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台汉兰达轿车扣押,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情况
2019年5月,张某与关某、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关某、刘某需偿还张某本息合计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杨永龙第一时间对关某、刘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查询到关某名下有一台汉兰达轿车但不知去向,只能对车籍进行查封。
外省异地执行困难重重,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刻不容缓,每延迟一秒都可能导致可供执行的财产“不翼而飞”。杨永龙在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的车辆位置信息后,迅速核实消息,确认线索无误,准备前往执行。
雷霆行动
4月16日清晨,天刚蒙蒙亮,在很多人还沉睡梦乡时,杨永龙带着团队成员已乘车出发,前往500公里外的吉林省长岭县太平山镇。为确保执行扣押顺利完成,杨永龙团队积极与吉林省长岭县法院执行局沟通协调,在两院执行干警通力合作下,成功找到被法院查封的车辆。
“这辆车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按照法律规定,我们要依法采取扣押措施。”
“但车不是我的,你们带走了我怎么跟车主交代?”
在扣押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车辆使用者曹某不是被执行人本人。于是法院干警向曹某说明了情况,在法院干警的耐心劝导下,曹某对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但需与原车主关某进行沟通。曹某与关某联系后,主动交出了车钥匙,由执行人员将车开回长岭县予以保管,车辆顺利完成扣押。
龙沙区法院将继续把“雷霆2024执行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行动和中心工作,坚持重拳出击,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用心用情化解执行难问题,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 沈佳琦
一审 梁凤凤
二审 李雨潼
三审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