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及民营企业的沟通联动作用,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龙沙区法院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专项审理金融类和道路交通类案件,确保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5月9日,龙沙区法院邀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辖区银行、保险组织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市人大代表旁听两起具有代表性的涉金融企业案件庭审。
案情简介
案件一是立案庭法官梁瑜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银行与两名被告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借款20余万元,借款期限为20年,并以购买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原告银行如约发放贷款,后两名被告未能如约按时还款。2024年4月原告银行诉至龙沙区法院。因两名被告均在外省居住,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被告参与诉讼行使权利,本次庭审采用云审系统,以线上开庭的方式,解决借款纠纷。
案件二是立案庭副庭长田晓雪审理的一起发生在辖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是某保险公司。2023年9月,刘某驾驶小型客车在辖区某岗口变更车道时,与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伤,赵某受伤住院。该事故经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沙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刘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但申请理赔时双方协商未果,赵某于2024年5月诉至龙沙区法院。
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详细听取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和意见,核实了有关证据。两场庭审过程流畅有序、严谨规范,各方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但是当庭无法确认还款时间和金额,需要进一步协商,方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遂决定三日内将再次开庭主持调解。鉴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分歧较大,还需调查核实案件情况,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择日进行宣判。
法条速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护理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两起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为旁听人员讲解了两起案件争议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其金融类纠纷案件审理中常见案例,对相关银行、保险行业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预防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金融借款人、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旁听庭审后 他们这样说......
“现在线上开展庭审真方便,免去了舟车劳顿,人在外地就能参加庭审、解决纠纷。”
“今天通过旁听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要不断提升防范能力,遵守各项规定,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职担当。”
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把“护航鹤城经济发展,推进金融司法服务”作为目标,以“旁听百场庭审”活动为契机,选取典型案件庭审,邀请辖区企业及人大代表等参加旁听,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眼前。
编辑 沈佳琦
一审 李红艳
二审 陈志东
三审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