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海斌
身份证号:230202197409142417
户籍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苑派出所南航街道新跃进社区228组
执行案号:(2021)黑0202执270号
执行标的:12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王海斌具体住址并确保法院能够实际拘传的有效线索者,奖励举报者现金2,000元;凡提供被执行人王海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并由法院执行到位全部或部分的,按实际到位金额的8%进行奖励(悬赏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悬赏期限:一年(2024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
举报电话:0452-2332170 /16646282666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联系人:秦建超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