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老头乐”因其价格亲民、操作简易、能耗低廉,逐渐成为老年人买菜、接送孙辈、日常代步的首选工具,然而由于部分车辆证件不全、制动性能与安全性能不合规,加之有些驾驶人员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无证上路,极易与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发生碰撞,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案情回顾
2024年某日傍晚,徐某为接放学回家的外孙女,无证驾驶制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三轮摩托车,因瞭望不周,与拉板车的行人高某发生碰撞,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徐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
民事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高某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徐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30余万元。然而徐某爱人重病卧床,女儿离异后独自抚养幼女,一家人经济困窘,仅靠低保维持生活,无力负担赔偿款。主审法官多次接待被害人家属,在安抚其失去亲人的痛苦的同时,也向被害人家属说明了对方的家庭状况,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徐某女儿为弥补母亲的过失,多方奔走寻求亲友帮助,变卖家中房产,终于筹集到部分赔偿款。徐某诚恳的认罪态度与女儿竭尽全力的赔偿行动,让高某家属感受到真切悔意,最终经过多次沟通协调,高某家属同意减免了部分赔偿费用并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徐某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综合考虑徐某的家庭实际情况及徐某的悔罪表现,决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
手中紧握平安舵,脚下慎行安全路。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选购代步工具时,要主动查验车辆合格证明,拒绝“三无”产品;上路行驶前,自觉考取驾驶证、办理登记手续,做到“路口减速观望、车流保持间距、变道提前示意”。将安全意识融入每一次出行细节,让“老头乐”真正承载起安稳踏实的晚年时光,守住“稳稳的幸福”。
供稿 | 刑事审判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刘晓峰
二审 | 李雨潼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