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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法案说】哎!朋油~我滴劳务费通过“云上法庭”拿回来咯!

发布时间:2025-04-17 17:44:26




    近日,龙沙区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远在新疆的原告夏某收到了被拖欠多时的劳务费,郑重地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谢。

    夏某是土生土长的新疆人,几年前千里迢迢来到齐齐哈尔务工,应聘前往蒋某经营的酒馆进行了多场演出,却不想某次演出结束后二人发生争议,夏某的演出劳务费5000余元就此被耽搁,迟迟没有得到支付。

    2024年初,远在新疆的夏某联系龙沙区法院咨询立案事宜,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他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远程立案,便可免去舟车劳顿之苦,于是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夏某通过“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向蒋某提起了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在二人合作时,夏某演出的效果很好,蒋某希望他能多进行几场演出,但在双方商议后续演出费用时产生了分歧,两人不欢而散,恰逢蒋某经济紧张、周转不开,便没能及时给付夏某的劳务费。考虑到案件事实现已清晰且争议不大,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用“云上法庭”组织调解。

    法官先向蒋某阐明了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又从二人先前良好的合作关系出发,劝解双方相互谅解、以和为贵。最终,原被告逐渐放下成见, “握手”言和,蒋某当场将劳务费5000元通过微信支付给夏某,并表达了再次合作的邀约与意愿。

    指尖解纷争,云端促和谐。本案通过“云上法庭”妥善调解,既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最大程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科技赋能与司法温度的深度融合,彰显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司法担当。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探索更加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方式,架起司法为民的“连心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

    供稿 | 民事审判二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陈衍如

    二审 | 田  铭

    三审 | 侯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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