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早日初长,南风草木香。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龙沙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干警前往嫩江东畔的齐齐哈尔水禽湿地公园,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湿地公园里,干警们向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职工及园内群众,系统讲解了“世界环境日”的设立宗旨与积极意义,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法律后果,强调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职工表示,这里曾是企业排污的臭水塘,污水横流、蚊蝇滋生,现在水清岸绿,白鹭翩跹、野鸭戏水,成了市民观鸟打卡地,这一“巨变”亦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诠释。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学到了很多环境保护的专业法律知识,也深刻认识到了法律法规在生态保护中的保障作用,今后将更加坚定地做“美丽中国我先行”的拥护者和践行者。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龙沙法院步履铿锵。筑牢生态屏障,司法从不缺席,近年来,龙沙区法院深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强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探索环资审判新路径,为共建美丽家园保驾护航。
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以此次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不断擦亮生态司法名片,构建生态环境法治屏障,让绿色发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生根,以司法之力守护龙沙“绿水青山”!
供稿 | 民事审判二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陈衍如
二审 | 田 铭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