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专栏上线啦!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
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部署要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龙沙区法院
“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
专题报道正式上线!
本期故事
让我们一同走进——
《待至暖阳普照时》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田 铭
清晨的阳光透过法院的窗棂,温柔地洒在沈大爷布满岁月痕迹的脸庞上,当他颤抖着双手接过判决书时,眼含热泪地说道:“谢谢田法官,我的这笔养老钱,今天终于有着落了”……
几年前,某理财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小夏找到沈大爷推销理财产品:“大爷,我们公司有款理财产品保本保息、稳赚不赔!如果到时候拿不到钱,我个人担着!”并亲笔写下了保证书,按上了手印。沈大爷看着信誓旦旦的小夏,不疑有他,当即签署了“理财”合同,并将自己10万元的“养老钱”全部交予小夏,畅想着拿到分红后的幸福晚年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沈大爷的分红还没到手,却先等来了公司“爆雷”、负责人失联的消息。原来,该公司并非正规理财公司,而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诈骗团伙。心急如焚的沈大爷立刻报警求助。警方第一时间介入并冻结该公司资产,但由于受骗者人数众多,冻结的金额相较于庞大的被骗钱款只是“杯水车薪”……
眼见时间一天一天流逝,沈大爷心想“我省吃俭用一辈子的养老钱,难道真就这样石沉大海了?”不甘心的沈大爷翻找出当年签署合同时,销售人员小夏写下的保证书,抱着最后一线希望走进了龙沙区法院,要求追究销售人员小夏的法律责任,兑现其赔偿承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田铭迅速着手调查情况、翻阅前案卷宗,了解到该理财公司已无可执行财产,刑事追赃有限,能否认定销售员的个人责任成为案件关键突破口。为了厘清事实、划定责任,田铭与团队成员先后多次联系公安机关,仔细查阅该案所涉材料,反复分析比对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担保责任的认定边界、法律关系的核心构成。最终,依据当时的保证书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销售人员小夏的承诺构成了对债务的保证,依法判决被告销售员需对其书面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久,沈大爷又一次来到法院,这次他的手中多了一面鲜红的锦旗——“秉公办案 一心为民”。金光闪闪的八个大字遒劲有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沈大爷把锦旗递到法官的手中,热泪盈眶地诉说着他的感激之情。
这面锦旗,承载着一位耄耋老人追索养老钱的艰辛与最终获偿的欣慰,更映照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质朴也最执着的向往与期待。民心所向,素履以往,真正的法治,不在云端之上,而在人心之间……
供稿 | 民事审判二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郑孝安
二审 | 田 铭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