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孩都有一个“赛车梦”
幻想自己成为
电影中的职业车手
戴着墨镜和头盔
驾驶酷炫的赛车
风驰电掣 一骑绝尘
那么未成年人是否可以
驾驶机动车上路?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
责任由谁来承担呢?
近日
龙沙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
因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15周岁的小郑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并搭载14岁的小于在市中心主干道行驶,某交叉路口掉头时不慎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小于在事故中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因小郑无证驾驶机动车、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由其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于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三万余元,小于母亲多次找到小郑家长协商赔偿但均未果,小于及其母亲便将小郑及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小郑父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了解情况,鉴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且事实较为清楚,存在调解空间,遂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起初,双方态度十分坚决,小于母亲认为对方无证驾驶导致孩子受伤,该赔的钱一分都不能少;郑父则认为小于一家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而且现下家中生活拮据,一时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赔偿其损失。
掌握案件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着手开展调解工作,她首先向郑父进行释法说理,详细解释各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并再次强调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同时向小于母亲说明小郑一家的经济状况,阐明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核算小郑应当赔付的金额。最终经过多番沟通,双方就赔偿金额及给付时间达成一致,郑父陆续将赔偿款全部付清,小于及其母亲申请撤回诉讼。
法官说法
这起案件为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敲响警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家长应尽到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勿让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稿 | 立案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许 彤
二审 | 董丽丽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