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某与孙某来到龙沙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服务中心,龙沙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辛雪娇和龙沙交警大队交警已早早在此等候,为二人交通事故纠纷进行第四次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交警详细介绍了事故现场勘察情况及责任认定依据,辛雪娇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清晰解读了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与计算标准,通过“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沟通方式,组织多轮调解。经过数小时细致入微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了赔偿调解协议。
“这个调解中心非常好!”调解结束后,当事人杨某由衷表示,“法官与交警的提前介入,对我们的损失进行了精准核算,还帮我们耐心进行调解,省去了我们打官司的时间和精力。”
自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服务中心成立以来,龙沙区法院道交团队及时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持续追踪案件理赔进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30余起,调解金额达119万余元。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持续激发前端治理效能,提升联动解纷成效,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枫”度、有速度、有温度,走出一条符合辖区实际的解纷“高速路”“宽敞路”。
供稿 | 立案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辛雪娇
二审 | 董丽丽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