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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案例分享(第六期)——柔性执法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5-08-04 10:31:02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

    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部署要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龙沙区法院

    “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

    专题报道正式上线!

    本期故事

    让我们一同走进——

    《柔性执法促双赢》

    2023年,赵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车辆颠簸严重受伤,法院依法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赔偿款却迟迟未到账,生活困窘、急需治疗费的赵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是一个两难的局面:一方面,赵某因伤致困,赔偿款关乎其后续治疗与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公交公司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保障,若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强制扣划,不仅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更可能波及市民出行。

    如何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伤及企业经营根本、实现执行效果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执行干警迅速转变思路,决定从“柔性督促”入手:首先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倾听其诉求与担忧,安抚焦虑情绪,讲解柔性督促执行方案;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公交公司,与其负责人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因,并反复重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强调依法履行赔偿义务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经过执行干警反复耐心地协调沟通,公交公司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自身义务,承诺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赔付责任;赵某也对公交公司的实际运营压力表示体谅, 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

    不久,公交公司主动将30余万元赔偿款全额支付给赵某。拿到“救命钱”的赵某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激动地诉说着自己的感激之情;公交公司负责人亦对执行干警采取的柔性督促方式表示认可肯定与由衷感谢。

    该案的圆满执结,不仅成功避免了强制执行的潜在负面影响,而且通过柔性的督促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充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执行工作的温度和智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龙沙区法院执行局将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式,加强执前督促工作,用实用足各项执行措施,让执行行动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供稿 | 执行局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刘  婷

    二审 | 陈志东

    三审 | 侯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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