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
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部署要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龙沙区法院
“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
专题报道正式上线!
本期故事
让我们一同走进——
《小案快执显担当 》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执行“小案”虽常见,却桩桩件件关乎民生。8月20日,龙沙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柔性调解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成功挽回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损失,更促使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量。
张某在艾某经营的设计公司处订购了一整套橱柜,然而在橱柜使用过程中,双方就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矛盾逐渐升级。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将艾某“告上法庭”,后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艾某赔偿张某订购款10000余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时,双方积怨已深,情绪对立明显,执行工作面临不小挑战。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手段,而是仔细梳理案情,分别倾听双方诉求,并从法理、情理多维度入手,开启“反复沟通”模式。一方面表达对张某的维权诉求与急切心情的理解,向其讲清维权边界,梳理合理诉求的实现路径;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到艾某在产品制作与安装中的投入,反复对其进行释明法律,剖析拒不执行对其个人信用、公司经营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最终,艾某同意退还张某订购款,并于8月20日主动给付全部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小者不审,不敢言大。尽小者大,慎微者著。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实、用好、用足各类执行策略,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小案,让司法温度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供稿 | 执行局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王 巍
二审 | 陈志东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