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
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部署要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龙沙区法院
“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
专题报道正式上线!
本期故事
让我们一同走进——
《将心比心融“坚冰”》
校园,本是孩子们学习知识、沐浴阳光、萌芽友谊的乐园。然而,课间的追逐嬉戏、不经意的肢体碰撞,有时也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冲突与伤害。当幼小的身体受伤、稚嫩的情感受挫、家长的情绪激动,法官要如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龙沙区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A小学学生小田在课间不慎被同学小刘绊倒摔伤,导致手臂骨折、肘关节损伤,需住院治疗。学校几次组织双方家长协商赔偿金额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小田家长看着受伤的孩子心疼又上火,一气之下将学校和小刘家长全部告上法庭,索要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1万余元。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助理郑孝安协助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小刘家长认为这不过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孩子的伤势也没有很严重,小田一家“咄咄逼人”,自己不愿承担这么高昂的赔偿费用;小田家长则情绪十分激动,表示对方家长除了垫付医药费外,从未探望小田、关心小田病情,这么长时间连句真诚的道歉都没有,这笔赔偿一分都不能少。
“赔偿谈不拢,原因还是在孩子!”面对协商僵局,郑孝安尝试以将心比心的沟通方式消融“坚冰”,她首先找到小刘妈妈,“咱当家长的,最宝贝的无非就是孩子,小田受伤、小田妈妈也是心疼,并非出于恶意索赔,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把话聊开就好了。”
随后又与小田妈妈促膝长谈:“同样作为孩子的母亲,你的这份心情我懂,任何赔偿都抹不去孩子治病受的苦……”这句设身处地的表述,瞬间击中了小田妈妈心底最柔软的部分:“我倒也不是图多少钱,我是心疼啊!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我儿子没受伤……”这番坦诚的吐露,也让调解迎来转机,郑孝安再次组织双方家长在学校进行协商,最终小刘家长赔偿小田医药费6000余元,双方家长握手言和,小田也在伤愈后重返校园。
不久后,A小学老师为郑孝安送来了一封感谢信,感谢法院不仅高效化解了冲突,更在孩子们的心田播下了理性、包容、法治解决问题的种子,守护了校园的安宁与和谐。
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却难解心结。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龙沙区法院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心、用情、用法,守护每一株幼苗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供稿 | 民事审判二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郑孝安
二审 | 田 铭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