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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案例分享(第十六期)——尘封的“春天”

发布时间:2025-12-01 10:00:55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

    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部署要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龙沙区法院

    “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

    专题报道正式上线!

    本期故事

    让我们一同走进——

    《尘封的“春天”》

    龙沙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婷

    多年前,A公司因债务纠纷被B银行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A公司须偿还欠款共计6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时任法官依法对A公司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因三次拍卖均流拍,B银行按流拍价700余万元接收房产抵偿债务。法院遂作出交付裁定,将抵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交予B银行,并裁定该行应返还给A公司60余万元。而B银行却就拍卖期间产生的各项税款承担问题多次提出执行异议,拍卖产生的差额案款迟迟无法返还,公司经营运转也随之陷入“寒冬”。

    2025年7月,上级法院指定龙沙区法院执行此案,后分至执行局副局长刘婷手中,此时距离案件发生已有多年,在此期间税收规定已发生多次变更,如何准确界定税款承担主体、适用哪项法律条款,成为攻克案件的关键。

    为还原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刘婷一头“扎进”堆积如山的卷宗中,逐页梳理、核对尘封多年的票据与文书,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同时,她多方走访、查阅资料,找到案件发生时生效的税收法规,逐条进行比对分析,确保每一项法律适用都有明确依据。

    考虑到当事人已承受长期诉累,只有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于是,刘婷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细致解读法律规定与案件审理思路,面对当事人的疑虑与对立情绪,她始终保持耐心,从情理与法理层面反复沟通协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逐步化解了双方的分歧。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就税款承担、款项支付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几天后,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送到了龙沙区法院。锦旗上“人民公仆 热情服务”八个金色大字,在冬日淡淡的阳光下,显得格外醒目而温暖。

    “刘婷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化解沟通壁垒,用耐心与执着打破执行僵局……”感谢信中这样写道,“我们心中积压多年的重担轰然卸下,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与力量。”尘封多年的案款到账,A公司也迎来了下一个“春天”。

    民之所急,“执”之所向;民之所盼,“行”之所往。近年来,龙沙区法院通过实施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执行举措,有效推动大量难案、积案成功化解,实现从“执行难”到“执行得了”,再到“执行得好”的持续跃升。

    供稿 | 执行局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刘  婷

    二审 | 陈志东

    三审 | 侯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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