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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案例分享(第十七期)——当庭兑现赔偿款 调解“暖薪”更暖心

发布时间:2026-01-22 09:00:05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

    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部署要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龙沙区法院

    “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

    专题报道正式上线!

    本期故事

    让我们一同走进——

    《当庭兑现赔偿款 调解“暖薪”更暖心》

    “这笔医药费、赔偿款一直没着落,没想到今天在法庭上就拿到了!”法庭内,拄着拐杖的张大爷紧紧攥着银行卡,向法官反复表达着感激之情。

    时间回溯至2011年,张大爷入职某公司,负责库房管理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2500元。14年过去,双方始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张大爷突发脑溢血,手术费用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而公司却在其康复期间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没了工作,也没有保险,之后的康复可咋办啊?”出院后,张大爷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追索欠付工资、加班费、未缴社保损失、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多项费用。

    案件审理之初便陷入困境,张大爷主张的入职时间较长,而公司对劳动存续时间矢口否认,双方争议激烈。庭审当日,承办法官李微对20多组证据内容逐一进行审查,认真核对细节,确保无一错漏。

    考虑到张大爷的现实需求,为避免加剧双方诉累,李微又在庭审结束后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沟通,她从双方多年的劳务关系出发,耐心阐释法律规定,情理并重地劝说公司负责人道“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也是企业应有的责任,再说张大爷起早贪黑接货、细心管理库房,14年的辛苦付出也不应该被忽视。”

    最终,公司主动作出让步,同意一次性支付张大爷社会保险损失、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共计7万元,并在法庭的见证下,当场履行付款义务。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及时兑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彰显了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兼顾情理法、着力化解矛盾的司法智慧。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举措,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高效解民忧、纾民困,以司法之力筑牢民生保障之基。

    供稿 | 民事审判二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李  微

    二审 | 田  铭

    三审 | 侯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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